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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综合营业办公用房部分系统维修刷新项目(监理)投标约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综合营业办公用房部分系统维修刷新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综合营业办公用房部分系统维修刷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闽税函【2024】2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务拨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委托的招标署理单位为BG大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举行约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规模
2.1工程建设所在: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152号。
2.2工程建设规模: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综合营业办公用房部分系统维修刷新项目的总修建面积约15000平方米,工程造价为6808287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效劳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效劳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效劳费: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效劳费157000元(总价包干)。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效劳费包括:可将 /作为参考依据,勘探阶段(若有)监理效劳费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效劳费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效劳费 已包括在施工阶段监理效劳费中。
2.6施工阶段监理效劳期:365日历天,且不应凌驾施工条约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效劳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效劳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步伐
3.1具备及格有用的《营业执照》,并具有自力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正当有用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级 衡宇修建工程监理资质。 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职员应知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种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及格有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衡宇修建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需为自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职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
3.9本招标项目接纳 资格后审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举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收到本项目投标约请书且愿意加入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25年10月17日至投标阻止时间前,到BG大游署理部报名(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5号多特家园1幢301室)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未报名单位届时不可加入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阻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所在:BG大游开标室(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5号多特家园1幢301室)。
6.评标步伐
本招标项目接纳的评标步伐: 浅易评标法(即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7.投标包管金的提交: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包管金。
8.宣布通告的前言
9.联系方法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联系人:张先生、郑先生
招标署理机构:BG大游
地点: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5号多特家园1#楼301室,邮编: 364000
电子邮箱:lyqszj@163.com
招投标监视机构名称:福建省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龙岩市南环西路52号建设大厦十一楼
联系电话:0597-2321036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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